查看: 1343|回复: 0

[引流涨粉] 3500字纯干货——企业微信私域运营必备要点,赶快收藏!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0-2-26 11: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距离企业微信3.0发布会已经过去了近两个月的时间,发布会上企业微信大幅开放了连接微信的能力,包含单聊、群聊、朋友圈、风控等,吸引到许多商家来尝试企业微信。

因此我们整理了使用企业微信做私域比较常见的一些问题,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说明:本文内容主要依据企业微信帮助文档以及小编实践经验整理而来,由于企业微信的不少功能还处于内测阶段,功能与规则经常发生变化,因此本文内容若有与官方说明产生冲突的地方,以官方发布为准。

一、注册与认证
企业微信注册次数?


1, 同一个身份证可以注册5个企业微信;

2, 同一个手机号可以注册5个企业微信;

3, 同一个企业主体证件能注册5个企业微信。

企业微信一定要认证吗?

如果不进行认证的话,会有诸多功能受到限制,特别是无法与微信进行互通,因此需要进行认证。

8.png


(图/企业微信官网)

企业微信认证的方法?

1,通过微信公众号授权验证

需使用同一企业/机构已认证过的微信公众号授权验证。一个公众号只能验证一个企业微信,不需要提交资料和支付300元审核服务费。

2,通过提交资料进行验证

不同主体类型需提交不同的认证材料,可根据“组织机构代码证”显示的机构类型进行选择,提供对应的资质材料。此方式需要支付300元/年的审核服务费。

如何申请多个企业简称?

企业简称会显示在员工的对外信息展示中,是企业品牌形象的象征。不少公司旗下拥有多个品牌,企业微信也支持申请多个企业简称。

1、最多可申请5个企业简称;(后续可能进行优化)

2、第一个设置的简称是企业的默认简称。企业的内部信息,如我的企业和启动页,都显示默认简称;

3、企业简称的增减都需通过企业微信认证流程完成;

4、暂不支持通过公众号授权验证的流程中设置多个简称;

7.png

(图/企业微信官网)

注册完成后,企业微信里没有客户联系功能?

目前部分行业暂未支持客户联系功能,分别是(即客户注册时选中政府和教育行业,教育含幼儿园,小学,中学,高等教育,其他)。已注册企业可在【我的企业】-【企业信息】-【行业类型】进行判断。行业类型仅支持修改一次,若属于暂不支持的行业范围企业,可通过修改行业类型的方式解决,若已修改过行业类型,可留意企业微信版本更新情况。

二、外部联系人(微信好友)
企业微信添加外部联系人有什么要求吗?

企业微信需要开通认证,员工号需要进行实名验证,才能添加微信号为好友。

企业微信能否主动添加外部联系人?

能但不建议。企业微信目前有三种主动添加外部联系人的方式:

1, 通过主动搜索客户的手机号发送好友申请,客户会在服务通知中收到邀请,但仍然需要扫码添加企业微信好友;

2,可以添加绑定的微信号中的微信好友,客户会在服务通知中收到邀请,但仍然需要扫码添加企业微信好友;

3, 在包含微信客户的群聊中,可以主动申请添加客户为好友,客户会在通讯录中收到申请,并可无需扫码通过好友验证;

不建议使用企业微信主动且批量的添加好友!与微信一样,企业微信在主动加好友上仍然有频率和数量的限制(具体限制暂时未知),达到限制或者被客户投诉,就会被限制功能使用。

6.png


企业微信被动添加好友有什么限制吗?

被动添加好友也是有限制的,一个号每天可被动添加300~500人左右。

企业微信添加外部联系人,可以统计到来源渠道吗?

企业微信本身不具备渠道来源统计的功能,只能统计到客户是通过哪位成员添加进来的。

企业微信添加外部联系人有上限吗?

企业内单个成员默认客户容量5W,可扩容至25W,整个企业的客户容量是无上限的。

三、外显信息
如何更改对外信息的展示?

在企业微信APP中,选择【我】-【对外名片】-【右上角编辑按钮】-【对外信息】中进行修改。如果要修改岗位,需要管理员在管理端的通讯录中对成员进行修改。

5.jpeg


如何更改对外显示的简称?

简称的修改、增删都需要通过认证操作来完成,在【企业微信管理后台】-【我的企业】-【验证主体信息】中进行更改;已经认证有多个简称的情况下,管理员可以在管理端的通讯录中对成员需要对外显示的简称进行修改。

怎么在微信上显示自定义的昵称而不是姓名?

在企业微信APP中填写别名,并设置对外显示别名即可。

四、标签
企业客户标签与个人标签的区别?

企业客户标签由企业管理员创建,所有员工均可见,适合统一标准的内容,比如性别、老客户、VIP等;

个人标签由员工创建,仅该员工个人及管理员可见,适合个性化的内容,类似于为客户添加备注;

五、客户群
企业微信如何添加外部群聊?

PC版:点击消息栏右上角的加号,点击我的客户,多选即可;手机版:点击消息栏右上角的加好,点击发起群聊,选择我的客户,多选即可;

邀请新成员(客户)加群,能看到进群之前的聊天记录吗?

可以,需手动勾选,成员在邀请新人入群的时候可选是否同步之前的聊天记录给客户。

企业微信外部群聊的人数上限是多少?

默认20人,可升级为100人。

升级规则:企业需认证、企业每天使用企业微信员工数大于50人。

我已经升级群聊人数上限了,还是只能加20人?

如果是由外部联系人建立的包含企业微信成员的群聊,人数上限仍然限制为20人。

六、群发
企业微信群发的规则是什么?

企业微信群发分为个人群发和企业群发两种,客户收到两种群发的规则互不影响:

个人群发:每个客户每天可以收到一次来自企业成员的个人群发,企业成员可以在【企业微信APP】-【工作台】-【客户联系】-【群发助手】中进行操作;

企业群发:每个客户每个自然周可以收到一次企业群发,企业管理员可以在【企业微信APP】-【工作台】-【客户联系】-【群发助手】中进行操作,也可以在【企业微信管理后台】-【客户联系】-【配置】-【群发助手】中进行操作。

企业微信的企业群发不支持客户多维度的筛选,无法做到精准化的推送,而使用虎赞SCRM的企业群发功能,可以根据多维度筛选客户后进行群发,触达更精准,用户体验更好。

一次群发只能发送一条消息吗?

可以发送文字+图片/网页/小程序的组合,也就是可以发送两条消息。

七、客户朋友圈
如何开通客户朋友圈?

客户朋友圈目前是内测功能,开通需要至少满足硬性需求:企业需认证、企业每天使用企业微信员工数大于50人。此外成员添加较多外部外部联系人,并且联系较为频繁,可以帮助企业更快通过审核。

企业微信发送客户朋友圈有什么限制?

每个客户每天可以收到一条来自企业成员发送的客户朋友圈。

4.jpeg


(图/企业微信官网)

每个客户每个自然月可以收到四条来自企业统一发送的朋友圈。以上两条规则互不影响。

3.jpeg


(图/企业微信官网)

客户对朋友圈内容点了【我不感兴趣】,以后还能否看到?

该外部联系人在一周内无法再看到该员工发送的客户朋友圈。

2.jpeg


外部联系人为什么无法看到企业成员发的客户朋友圈?

首先要检查下对方的微信版本是不是最新版的,其次是不是没有跟该联系人产生过对话,这两个原因都会让外部联系人无法查看到成员发送的客户朋友圈。

八、支付
企业微信如何向外部联系人进行收款?

企业微信自带支持收款码功能,需要管理员在【企业微信管理后台】-【应用管理】-【微信支付】中进行开通和配置。

企业微信可以给外部联系人发红包吗?

企业微信本身并不支持直接向外部联系人付款。

九、风控
企业微信如何开通会话存档?

该功能是内测功能,目前处于定向开放的状态。开通会话存档功能可以保存企业内所有员工与客户之间的聊天记录,保存期限是7天,收费300元/号/年,可免费试用一个月。企业管理员登陆【管理后台】,在【管理工具】栏目中如有看到【会话内容存档】功能,即可开通。

会话存档的使用规则?

开通后,成员与外部联系人发起对话时,会自动发送是否同意聊天存档的服务提示,客户不操作的情况下默认同意,客户也可以选择不同意,则不会存储该客户的聊天记录。

会话存档功能只提供API接口,企业微信本身无法查看到保存的记录。

员工离职如何转移客户?

企业管理员在【企业微信管理后台】-【客户联系】-【配置】-【分配离职成员】分配离职成员的资产中操作。

十、小程序
企业微信如何绑定小程序?

首先企业需要有一个在微信公众平台通过审核和发布的微信小程序。企业管理员可以在【企业微信管理后台】-【应用管理】-【小程序】中关联小程序。

1.png


除了以上的问题之外,老板们若是有其他企业微信使用方面的问题,特别是关于私域流量这块功能,欢迎给我们留言。小编整理不易,如果您觉得这篇文章对您有帮助的话,希望能转发让更多人看见,感激不尽!
温馨提示:
1、本内容转载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2、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本内容若侵犯到你的版权利益,请联系我们,会尽快给予删除处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客服QQ/微信
860854895 周一至周日:09:00 - 22:00
十五年老品牌,学习网上创业赚钱,首先普云网-分享创业资讯_最新网络赚钱项目资源论坛,值得信赖!
普云网-分享创业资讯_最新网络赚钱项目资源论坛 版权所有!

本站内容均转载于互联网,并不代表普云网-分享创业资讯_最新网络赚钱项目资源论坛立场!
拒绝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在本站发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的言论!

QQ|小黑屋|广告服务|加入vip|APP下载|手机版| 普云网 ( 鄂ICP备2023000076号-1 )

GMT+8, 2024-11-25 07:31 , Processed in 0.395673 second(s), 36 queries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