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1048|回复: 0

[运营] 微博营销首先得去商业化(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5-28 16: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报见习记者 叶松亭

  由于拥有数量庞大的网民参与,且具备强大的互动性和类似病毒般的传播速度,自问世后不久,微博便受到了营销人员的关注。有人说,通过微博进行营销(即“微营销”)效果很好,去年风靡全国的“凡客体”就是实例;也有人说效果有限,一不小心引来的可能是“板砖”、臭鸡蛋,而非订单,去年初“后宫优雅”代言网游“降龙之剑”、最后沦为闹剧便是佐证;还有人说,成败的关键是能否用对地方,如果能像奔驰Smart一样,通过微博找到目标人群进行“精确打击”,再现其销售神话也非不可能……

  七嘴八舌、千言万语,最终汇成两个问号。一问,微营销到底靠不靠谱?二问,倘靠谱,怎样运作才能“名利双收”?

  传统营销是“推”“微营销”是“拉”

  问:与传统营销方式相比,依托微博的“微营销”有什么特点?

  张喆:我个人理解是,微博是一种社会媒体(Social Media),它给社会公众提供了一个平台分享观点、经验、体验。与人人网等其他SNS社交网络不同,社交网络更关注“我是谁”,或者“我关注的人是谁”,但在微博层面,博主或粉丝们关注的是“我在关注什么”,或者“我关注的人眼下在关注什么”。

  虽然有细微的差异,但SNS和微博都属于社会媒体。与传统媒体相比,最大的区别是社会媒体的内容由全体网民共同产生与控制。这就导致了社会媒体在运作中需要多方参与,并且往往是分布式参与。在这种“众人拾柴火焰高”的大环境中,不仅“草根”可以发言,部分“意见领袖”还可以推动群体发言,为微博平台上发布的消息提供了更多的透明性。

  从微博内容的语言风格上来说,由于有多方参与且互动性较强,因此微博的内容也更注重通过朋友式的交流,表达浓浓的人情味。即便是在需要体现权威性的官方微博上,也大多使用“你、我、他”这类可以拉近粉丝与博主距离的词汇。

  与传统媒体相比,微博在运作方式与内容上一系列的改变,注定了“微营销”与传统营销的不同。传统营销是“推”式的,不管消费者是否愿意,将事先制作好的内容推向受众;而“微营销”是“拉”式的,需要用微博内容主动吸引粉丝的关注,吸引受众主动分享、转发,在这一过程中实现营销信息的传播。

  而在营销层面,“微营销”体现出更多的是一种长期效应和品牌推广能力,主要体现在用一些温暖的、充满人情味的语言进行营销。当然,因为微博具有迅速推广的能力,因此有一定的事件营销能力,但主要作用还是体现在品牌推广上。

  虽然受到每条微博140字的限制,每次发布的内容有限,但内容的塑造还是最重要的,它才是“微营销”的核心,如何让亮点抓住网友眼球,这是“微营销”的关键。

  邹德强:有很多企业看到玩微博的人多,立马精神抖擞,觉得这个媒体平台天生就是为营销准备的,一定要在这个平台上大展拳脚。其实,从诞生开始,微博就没打算为营销做事。

  现在有那么多人玩微博,但很少有人爱在上面看广告,特别是“硬广告”。新浪、网易、腾讯……微博网站那么多,谁都可以在里面不花钱说自己想说的、看自己想看的,凭什么要看企业做广告?就算企业通过中介给自己的微博找来一堆“僵尸粉丝”(指有名无实的虚假粉丝,花钱买到的关注),对企业的品牌塑造或是订单数,又有什么实际意义?

  至于现在很流行讨论的“‘微营销’效果好不好”,这其实是个伪问题,因为这个问题的界定很模糊。如果效果体现在粉丝数量上,那么“僵尸粉丝”怎么算?如果效果体现在产品订单上,可产品的销售是多种营销手段综合作用的结果,把功、过全算在微博头上,置传统媒体广告于不顾,这没有道理。事实上,目前部分宣传很多的“微营销”神话,就是在这个背景下出炉的。

  金立印:微博除了作为传媒平台,实际上还是一种监控平台,无数雪亮的眼睛,通过这一平台,监控着企业的发展。对于很多背后有猫腻的企业来说,是微博将它们背后很多不为人知的事情公布于天下,给一些“不干净”的企业迎头一击。坚持“微营销”,等于邀请社会公众参与对企业的监管,可以对企业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久而久之,将从整体上提升国内企业的道德水平。

  “微营销”首先得“去商业化”

  问:李开复先生写了一本书,叫做“微博:改变一切”。但刚刚邹老师却认为微博“天生不为营销而生”,这是否表示,微营销其实不“靠谱”?

  金立印:微博改变一切?这是纯粹的“标题党”。(笑)其实,“微营销”靠不靠谱,关键是看谁来运作,以及怎样运作。

  首先,得去商业化。网友上微博不是为了关注企业产品,大多是来玩的。如果某个微博账户的营销内容做得太露骨、太生硬,立马就会被拉黑。去商业化之后,可以将营销活动做得更巧妙些。比如,通过其他方式,让顾客了解产品背后的故事。消费者都爱听有趣的故事,不管是研发轶闻,还是高管“私奔”的消息。如果能将产品理念、企业形象,糅合进好玩的故事,粉丝们可能更喜闻乐见。

  除了做法要巧妙之外,“微营销”还要注意精准。可能对某个产品而言,大部分人没有兴趣,但也有少部分人有兴趣。不分彼此地营销,效果肯定不好,怎样才能找出对产品感兴趣的人呢?不妨先听,听消费者在自己的微博里说些什么,通过观察和分析别人微博中的内容,找出潜在顾客,再有目的地营销,效果会更好。

  此外,还要注意充分调动公众积极性。马自达曾在网上有过一次推广活动,拿出一辆原价179800元的车,声称网友每转发一次活动微博,车价就减一元,如果被转发179800次,则免费送出一辆。因为充分调动了群体的力量,这次推广很成功。微博上网民的力量很强大,瞬间可以聚集上万上十万人,问题在于,企业如何用巧妙的方法将人气调动起来。

  邹德强:我个人认为,“微营销”不能太“硬”,千万不要按照表演的方式来进行,真诚、自然点好。

  今年母亲节前后,舒肤佳在新浪官方微博上公布了一段视频,里面是群广西小孩子写给妈妈的信,将妈妈称为“山”、“海”、“保护神”,其中有几个镜头是小孩子用舒肤佳产品洗手。其实这是一个植入性广告,不过是一个非常“软”的广告,很多网友看到视频中偶尔出现的舒肤佳产品并不反感,反而为其中洋溢的母子亲情所打动。

  不刻意为“微营销”捏造事迹,但需要为此做好准备。换句话说,企业不应主动在微博上“王婆卖瓜”,但如果有消费者想夸企业好,一定要事先做好准备。要努力做到,当网友在微博上记录下感动或好玩的事情时,自己的产品刚好是事情中的一部分。

  前阵子网上转载很多的一篇微博文,是一对夫妻去海底捞火锅店吃饭时吵架了,服务员送给他们一支玫瑰和一张刚写好的卡片,希望他们可以开心度过每一天。夫妻俩觉得很感动,就把玫瑰和卡片拍下来传上了微博。这个事情就表明,海底捞很聪明,因为一般的火锅店不会准备玫瑰花和卡片。它的营销策略是,提供消费者帮自己说好话的条件,至于说还是不说,在新浪上说还是在腾讯上说,消费者自己决定。从这个角度来看,“微营销”可以当做一种诱因,或一种杠杆来使用。

  张喆:根据关于正面评价和负面评价传播速率的相关研究,在网络中,负面评价的传播速率远胜正面评价。对企业而言,将微博纳入营销体系是一把“双刃剑”,如果在营销过程中不够诚实、不够慎重,造成的负面影响可能会更大。

  另一个需要注意的问题是,“微营销”应与企业整体营销策略保持一致。“微营销”需要与诸如报纸、电视等其他媒体平台上进行的营销活动形成一个有机整体。至少不能互相矛盾,否则会在消费者心中造成混淆。并且,社交网络信息传播的一条规律是,“语言带动预言,行动带动行动”,在传播某些特定消费者行为时,需要以一部分消费者的行为,带动另一部分消费者的行为。

  倾听“微营销”的重要组成

  问:刚才金老师提到,为了更精确地找到潜在消费者,微营销企业最好不着急说,先注意听。到底倾听在“微营销”中处于怎样的地位呢?

  邹德强:进行“微营销”,企业应该先听而不是先说。还没听懂或没听清楚消费者在说什么,就忙着为自己做宣传,那基本属于“瞎说”。对企业来说,微博上没有哪个角落是沉默的,企业有机会在其中发现大量的消费者意见,而且因为没有利益关系,这些意见大多是真实的。与其试图控制微博上的这些消费者意见,不如在第三方中介的帮助下,对其进行观察、搜集、整理,并及时就消费者意见做出回应。

  值得一提的是,通过微博搜集网友意见,一方面是为了尽快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另一方面更是为了寻找新商机。一个真实案例是,iPad发售后,苹果通过对微博进行“微观察”,发现当消费者谈论iPad时,最常提到的一个词是“iPadCase”(iPad保护套)。当时苹果还没有推出配套保护套,消费者在微博上讨论如何自制保护套。随后,根据这一发现,苹果及时推出了iPad配套保护套,大赚一笔。

  金立印:在“微营销”中不要试图说服消费者,如果能换个思路,将微博看成一个建立联系、分享故事的平台,反而可能成功。我们一直在讨论“微营销”是否靠谱,真正应该讨论的是,“微营销”背后的营销观念是否靠谱。如果像对待传统媒体一样,将微博这一互动性、草根性极强的媒体平台,当做单纯的、单方向的推销工具,“微营销”注定很难有明天。相反,如果在反思营销思路后,确立在微博营销过程中重视倾听、注重服务的新思路,“微营销”将会因为“微倾听”与“微服务”这两个新概念的加入,展现出广阔的未来发展前景。

  炒作 绝非长久之计

  问:如今,少数“微营销”越来越喜欢“傍”明星,因为部分企业相信明星粉丝多、号召力强。而在另外一些“微营销”案例中,又可以看到越来越多“炒作”的痕迹。明星和炒作,这两者对“微营销”而言,是敌是友?

  金立印:让明星参与营销是有风险的。在互联网上,所有网民都是平等的。固然明星的粉丝数量多,但千万不要把粉丝当傻子,他们一眼就能看出明星突然发个链接是为了什么。在微博世界里,每一名用户都是值得尊重的,请名人参与营销没问题,但指望雇了明星能骗人,这不太现实。

  至于炒作,这绝对不是一个好的营销方式,不是“微营销”发扬光大的长久之计。也许在最开始的时候,“围观群众”的阈限比较低,看到炒作闹剧愿意“搬个小板凳等直播”,可慢慢的,等大家阈限变高之后,继续用一些荒诞不羁的话题来炒作或是在微博上对骂,在网友眼中可能就是两只疯狗在对掐,对双方都没有好感。

  邹德强:聪明的明星,往往知道自己成功的根源在哪里。姚明刚去NBA时,有人问他对来年的代言广告费有什么期望,他说自己是个球员,只对比赛有期望。聪明的明星,当企业找到他做广告时,应该在心里明白,粉丝量只是一个指标,表明自己很有分量,但绝不是目标,不值得在这个问题上因小失大。

  说到炒作,在此奉劝热衷炒作的企业和个人一句:大多数炒作都会沦为“狗咬狗”,并不是“炒赢”了,形象就会得到提升。我不但看不起发起炒作的人,如果发现某个人专门转发炒作的信息,我也会直接将他拉黑。

  微博上的声誉 来自微博之外

  问:由于微博发声低门槛等特性,有人担心,“微营销”可能会导致将来营销市场上出现种种诸如故意抹黑竞争对手等问题,请问对此有何对策?

  邹德强:微博只是一种工具,工具本身没有对错之分,没有健康与不健康的区别,关键看人怎么去用它。

  首先需要明确的一点是,每当出现新事物时,立法一定要跟得上,相关的法律条文、监管体系、退出机制需要明确、细化,在法律层面给予“微营销”以保障。

  同时,如果因为担心“微营销”可能会在将来引起营销市场上的混乱,便考虑限制其发展,则不必要。一个企业,或某种产品,在“微营销”市场上的口碑和声誉,取决于它在微博之外的表现。不管在微博上被吹得天花乱坠,还是被诬蔑得惨不忍睹,产品在市场上平时的实际表现才是关键,消费者总不是好骗的,我相信“清者自清”这句话。

  金立印:如果在平时生活中接触到某个品牌的某种产品,感觉很不错,但随后在网上看到了关于这一产品的负面信息。此时,这两种矛盾的认知会在消费者心目中“博弈”。

  如果长期的生活实践树立了对该产品的坚定信心,那么一句“负面消息肯定是来自竞争对手的陷害”就可以终止博弈;反之,负面信息也可能取代平日生活中的认识。

  简单说,博弈的结果是由平时的基本功决定的,“抹黑”策略虽然在短期内可能会有些影响,但从长期角度来说基本是无用的,并且还有“引火烧身”的可能。

  来源:东方网-文汇报
温馨提示:
1、本内容转载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2、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本内容若侵犯到你的版权利益,请联系我们,会尽快给予删除处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客服QQ/微信
860854895 周一至周日:09:00 - 22:00
十五年老品牌,学习网上创业赚钱,首先普云网-分享创业资讯_最新网络赚钱项目资源论坛,值得信赖!
普云网-分享创业资讯_最新网络赚钱项目资源论坛 版权所有!

本站内容均转载于互联网,并不代表普云网-分享创业资讯_最新网络赚钱项目资源论坛立场!
拒绝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在本站发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的言论!

QQ|小黑屋|广告服务|加入vip|APP下载|手机版| 普云网 ( 鄂ICP备2023000076号-1 )

GMT+8, 2024-11-30 13:52 , Processed in 0.072874 second(s), 31 queries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